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创世记12:1-20
1.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你的地、出生地、父家,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
2.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我必赐福给你,使你的名为大;你要成为一个福源。
3.祝福你的,我必赐福与他们;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土地上所有的宗族都要因你得福。
4.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吩咐他的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是七十五岁的人。
5.亚伯兰带上他妻子撒莱和他兄弟的儿子罗得,连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一切财物,所得的灵魂;他们都出来往迦南地去。他们就到了迦南地。
6.亚伯兰经过那地,直到示剑地方,摩利橡树林那里。那时,迦南人在那地。
7.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他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8.从那里他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他在那里又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呼求耶和华的名。
9.亚伯兰又起程,向南方去行进。
10.那地发生饥荒。因那地饥荒严重,亚伯兰就下埃及去,要寄居在那里。
11.将近进埃及的时候,就对他妻子撒莱说,看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妇人。
12.埃及人看见你必说,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
13.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平安无事,我的灵魂也因你存活。
14.果然,亚伯兰进埃及的时候,埃及人看见那妇人极其美丽。
15.法老的大臣看见了她,就在法老面前赞美她;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房中。
16.法老因她就善待亚伯兰,亚伯兰得了羊群、牛群、公驴、仆婢、母驴、骆驼。
17.耶和华因亚伯兰妻子撒莱的缘故,就以大灾击打法老和他的房屋。
18.法老就召了亚伯兰来,说,你这向我作的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是你的妻子呢?
19.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要作我的女人。现在,看哪,你的妻子;带她走吧。
20.于是法老为了亚伯兰的事就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概览
1401.真实的历史便从这里开始,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具有代表性,每一个词都具有灵义。本章所讲述的关于亚伯兰的事代表主从童年到青春期的状态。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所以也是从一个模糊朦胧的状态发展到一个更明亮清晰的状态。“哈兰”是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模糊朦胧的;“示剑”是第二个状态;“摩利橡树林”是第三个状态;“有伯特利朝向大海(即在西边),艾在东边的山”是第四个状态;“从那里向南方进入埃及”是第五个状态。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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